关于开展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为做好我所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农科院人〔2019〕98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我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我所编制外聘用或劳务派遣的在岗科技人员。应在我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年度考核合格,由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提供档案材料存档证明,经我所推荐,院人事局同意后,可按照委托代评方式申报评审正、副高及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人事关系挂靠在我所的在站博士后。年度考核合格且获得中国农科院优秀博士后荣誉称号,可申报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以上申报人员在岗、在站时间均截至2018年12月31日。
二、申报条件
(一)应符合国家和农业农村部关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国农业科学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参考条件》(附件1)的有关要求。申请人学历、资历和业绩等条件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18年12月31日。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对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术不端、师德失范、假公济私四类触碰纪律红线行为的人员,实行“一票否决”。申请人的学术道德、师德师风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应分别征求所学术委员会、研究生管理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受处分期间不能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撤销处分(影响期满)1年以后,符合申报条件者可正常申报。
(三)截至2018年12月31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外服务、待岗、停薪留职以及已办理内退手续的人员不能申报。截至2019年5月15日,在外服务、待岗、停薪留职、已办理内退、退休和离职及博士后出站手续人员不能申报。
(四)申请人须近5年(工作不足5年的以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
(五)科研岗位人员外语条件须符合《农业农村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2018年度科研岗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外语考核标准》(附件2)的有关要求,支撑、转化、管理岗位人员外语条件不作要求。
(六)申报“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通道,须具备以下条件:申报正高的,应为40岁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申报副高的,应为35岁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业绩条件统一为正常渠道申报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参考条件。
(七)从农业农村部等政府部门机关调入我所的副所(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工作满1年后,可参照同等资历人员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评审推荐指标
根据我所评聘计划,结合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结构和岗位空缺情况,院下达我所指标如下:
正高级推荐指标 4 个,其中,常规渠道(非转化、管理岗位)推荐指标 3 个;专门渠道中“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推荐指标 0 个,转化、管理岗位推荐指标 1 个(该指标可在转化、管理二类人员中统筹使用)。
副高级评审(推荐)指标 10 个,其中,常规渠道科研岗位评审指标 7 个;专门渠道中“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推荐指标 2 个,支撑、转化、管理岗位评审指标 1 个(该指标可在支撑、转化、管理三类人员中统筹使用)。
农科英才特殊支持人选、原“青年英才计划”A类候选人、编制外聘用和劳务派遣的人员申报副高级的,不占下达指标数,由我所评审;上述类型人员申报正高级的,不占下达指标数,由我所推荐参加院统一评审。
博士后人员申报副高级的,不占下达指标数,由我所评审。
从农业农村部等政府部门机关调入我所的副所(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申报评审副高级的,不占下达指标数,由我所评审;申报评审正高级的,需要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占下达指标数,由我所推荐参加院统一评审。此政策一人只能享受一次。
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由我所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自行掌握。
四、申报评审程序和时间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准备个人材料,按照《中国农业科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规范》(附件3)格式要求,认真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表)》(评审副高级及以下)(附件4-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B表)》(推荐正、副高级)(附件4-2)和《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业绩摘要表》(附件5)。编制外聘用和劳务派遣专业技术人员需同时提供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档案材料存档证明和工作单位的推荐函。
(二)条件审核。推荐部门负责初审申报人员的考核情况、学历资历、外语水平、工作业绩等申报条件及其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团队首席和部门负责人在相关材料上签署审核和推荐意见。同一类别2人及以上申报的,推荐部门应予排序后上报。综合管理处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复审有关材料,对部门推荐的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申报时间。个人向本部门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3日;部门推荐及上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7日。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4纸质版一式两份,“基层单位推荐意见”栏由部门如实填写,负责人签字后加盖部门公章,并提供WORD电子文档。
(二)《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业绩摘要表》A4纸质版一式一份,在材料核实人(团队首席)、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加盖部门公章,并提供WORD电子文档。
(三)编制外聘用和劳务派遣专业技术人员需同时提供档案材料存档证明(需说明档案真实性)和工作单位的推荐函,A4纸质版一式一份。
(四)专门渠道中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申报正、副高级,需填写《“优秀青年科技人才”代表性成果业绩表》(附件6),A4纸质版一式一份,并提供WORD电子文档。
(五)有关证明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批复通知、初次认定(初聘)表)复印件;
3.外语考核证明材料;
4.主持或主要参与项目(课题)证明材料复印件;
5.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
6.代表性论文、著作复印件(以论文作为申报业绩条件的,需提供论文收录情况、影响因子等证明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按照顺序装订成册(制作目录),一式一份。
(六)以考代评系列人员,还须另外提供国家专业资格考试证书。
(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所需表格请从所网页“所内政务”栏下载。
六、评审推荐程序
(一)申报人呈报材料,资格审查。
(二)评委审阅材料,主审评委分工,通答辨题。
(三)申报人述职、答辩。述职时间为十分钟,答辨时间为十五分钟。
(四)评委评议、投票。
评审推荐会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评审费
申报晋升初级人员100元/人;申报晋升中级人员200元/人;申报晋升副高级人员400元/人;申报晋升正高级人员600元/人。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雪婷 赵 闰
联系电话:84346203、84346208
电子邮件:jinxueting@caas.cn
请申报人员加入QQ通知交流群(群名称:2018年职称评审;群号:731952937)
农业农村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