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申报2018年度“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为表彰优秀、鼓励先进、树立典型,经团省委研究决定,在2019年“五四”期间集中对2018年度先进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各项活动。
(4)勤于学习、甘于奉献、勇于担当,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19年4月30日),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
(6)近五年获得过市级团委及以上授予的荣誉称号。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2.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忠诚党的事业,严守党的纪律,注重党性修养,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自觉遵守团的“六条规定”,坚决反对“四风”。
(3)坚持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热爱团的岗位,遵守团的章程,自省自励,作风扎实,围绕党政中心大局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积极探索创新,具有较强的团务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4)认真落实密切联系青年制度,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5)截至2019年4月30日,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三年,挂职和兼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一年。
(6)专职团干部近五年获得过市级团委及以上授予的荣誉称号,挂职和兼职团干部原则上获得过市级团委及以上授予的荣誉称号。
二、申报要求
请有意向申报者按要求如实填写申报表、撰写申报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提供各类相关证明材料,并于2019年3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报团委办公室。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所团委统筹考虑日常工作表现,对拟申报者进行全面考察。在征求所党委及所纪委意见的基础上在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后上报团省委推荐名单。
联 系 人:江帆
联系电话:84346209
电子信箱:3393575@163.com
农业农村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团委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