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选派驻外农业外交官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根据中国农科院人事局《关于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选派驻外农业外交官的通知>》(院农科人干函﹝2019﹞26号)精神,近期拟向有关国家选派一批农业外交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位及条件要求
(一)职位介绍
中国驻英国(英语)、南非(英语)、埃及(英语或阿拉伯语)、新西兰(英语)、荷兰(英语或荷兰语)、泰国(英语或泰语)、印度尼西亚(英语成印尼语)、巴基斯坦(英语)、苏丹(英语或阿拉伯语)、阿联酋(英语或阿拉伯语)等国大使馆秘书级干部各1名。
(二)申请人条件
1.政治素质高,大局意识强;
2.年龄不超过55周岁;
3.工作满5年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非英语语种干部可适当放宽);
4.能流利运用所在国家所需语言开展工作;
5.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具有多元文化意识,熟悉外交政策,能够适应国际化工作环境。
二、工作待遇
派出人员的行政、工资关系仍归属原单位,调回后仍回原单位工作,工龄连续计算,享受原单位在职职工同等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等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国家统一调资、职称评定等待遇,国内工资由原单位发至出国前一日(驻外期间国内工资停发)。农业外交官驻外期间,由派出机构确定相应的外交职衔。根据有关规定,派出人员不占用原单位编制,任满调回后如回原单位暂无空编,可先安置再逐步消化。
三、有关事项及要求
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选,农业农村部将统一组织考试。本次人员选派将根据考试情况从符合条件人员中择优确定,对未选派但表现良好者将继续纳入储备库,作为后备人员择机选派。
请有意向申报者于2019年3月18日前将驻外农业外交官候选人推荐表电子版报送至党委办公室。
联系人:江帆 夏春华
联系电话:84346209,84346212
电子邮箱:84271121@qq.com
党委办公室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