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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十四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和“江苏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19-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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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各部门:

2019年是“五四”运动10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集中展示新时代江苏青年的精神品质和价值追求,团省委、省青联决定开展第十四届“江苏青年五四奖章”和“江苏青年五四奖章集体”评选工作,并于2019年“五四”期间举行表彰活动。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江苏青年五四奖章”申报人选条件

申报人选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79年5月1日-2005年4月30日出生)的我省各行各业青年模范人物(含在其他地区工作的江苏籍青年和截至2018年12月31日在江苏工作2年以上的其他地区青年)。重点推荐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后出生)青年。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踊跃投身建设新江苏伟大实践,理想信念坚定,工作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品格高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 获得过市级“青年五四奖章”或其他市级以上荣誉。投身全国、全省重大工作项目且事迹突出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江苏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条件

申报集体应在我省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 集体中35 周岁及以下青年数应占总人数的60%以上。

三、申报要求

请有意向申报“江苏青年五四奖章”和“江苏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的个人或集体于2019年3月13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见附件)电子件发指定邮箱,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所团委、青工委将本着真实、公正、从严的原则,对推荐人选进行全面考察和严格政审并征求所党委和所纪委意见,推荐申报名单经所网站公示后上报团省委。

联 系 人:江帆

联系电话:84346209

电子信箱:84271121@qq.com

 

 

 

所团委、青工委

201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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