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机化所2021年科技帮扶与乡村振兴暨“农机313工程”工作实施方案
南京农机化所2021年科技帮扶与乡村振兴暨“农机313工程”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年中央1 号文件),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重要讲话精神,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按照2020年12月中国农业科学院脱贫攻坚与成果转化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所开展多年的“农机313”服务三农工作,本着求真务实原则,制定2021年度我所科技帮扶与乡村振兴暨“农机313工程”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的要求,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发挥我所优势资源,继续落实“派专家、送技术、推装备、出主意、建基地、做示范、办培训”的帮扶方式,按照“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脱贫不脱科技,摘帽不摘帮扶”工作方针,与我所学科建设、研发任务相结合,持续开展科技帮扶,合理把握节奏、力度、时限,逐步实现由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平稳过渡,确保“十四五”时期我所科技帮扶与乡村振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组织保障
按照中共农业农村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委员会“关于变更农业农村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科技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南机委[2019]9号)的文件精神,发挥党建引领保障作用,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的推进工作。
三、制度保障
防止返贫与乡村振兴同频共振,设立所级专项课题,拨付专用资金;将科技帮扶和乡村振兴工作继续纳入创新工程团队绩效考核,引导和鼓励团队在“三区三州”和农业农村部、中国农业科学院对接的重点地区开展科技帮扶与乡村振兴工作;对科技帮扶工作中长期蹲点对接的科研人员,根据政策和工作业绩给予生活补助;对挂职帮扶人员按照不低于农业农村部和中国农科院标准及时发放补贴,为顺利开展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四、重点任务
1、由所领导或首席科学家带队,组织团队继续深入“三区三州”等重点区域开展工作,力争做到年度“四个一”固定帮扶,即:签订一份帮扶协议、开展一次技术咨询、培训一批技术骨干、开展一次互访。
2、建立和完善科技帮扶与乡村振兴相衔接的长效机制,设立由全所12支创新团队参加的“乡村振兴与科技帮扶典型地区适用农机化技术示范推广”所级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在“三区三州”和农业农村部、中国农业科学院对接的12个重点地区开展科技帮扶与乡村振兴工作,精准制定解决措施,增强“造血”功能。
3、组织棉麻类收获机械、主要粮经作物初加工装备、农机化技术系统优化与评价、主要作物智能农机装备与技术、西部寒旱区特色作物生产机械化等科研团队,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在“三区三州” 新疆柯坪、青海尖扎及西藏贡觉、左贡、拉孜等县开展科技帮扶乡村振兴工作。
4、组织种植机械、绿色耕作与土下果实收获机械化、穗粒类收获机械、果蔬茶类收获机械、植保机械、生物质转化利用装备、特色农产品干制与加工装备等团队在江苏东海、河南兰考、江西婺源、陕西紫阳、河南新乡、黑龙江桦川、贵州剑河等农业农村部、中国农业科学院对接的重点县开展科技帮扶和乡村振兴工作。
5、协助穗粒类收获、生物质转化利用、种植机械等科研团队,以院级项目为抓手完成中国农科院乡村振兴科技支撑示范县建设任务,科技助力江西婺源、四川邛崃、福建武夷山等地区的乡村振兴工作。
6、积极协助院内牵头研究所,依托挂靠我所的中国蔬菜协会机械化分会、中国农机工业协会植保与清选机械分会、中国农业工程学会农业航空分会等平台,在湖南永顺、湖南龙山、湖北咸丰、湖北来凤、湖南祁阳等部、院乡村振兴和科技扶贫示范县实施蔬菜、油菜、水稻等产业技术帮扶工作。
7、继续做好江苏响水“五方挂钩”帮扶工作,按照要求做好科技帮扶和帮扶资金落实工作。
8、继续为援藏、挂职干部做好服务,通过院地合作交流挂职、中组部博士团等渠道推荐人选。
9、依托全国农机化教育培训中心、国家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等平台,线上线下相结合,通过“远程培训”、“线上路演”、“田间课堂”、 “科教文卫三下乡”等开展农机化技术推广培训,传授知识和技能,提高科技帮扶地区农业现代化生产水平。
10、继续做好党建结对共建工作,选择我所有较好传统工作基础的欠发达县开展科技帮扶和科企科产融合发展,推进当地优势主导产业发展壮大,助力乡村振兴,并发挥我所工会和本所职工力量做好消费扶贫工作。
11、加强乡村振兴政策宣贯与全所先进事迹宣传力度,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工作,实施“请进来、走出去”宣传策略,围绕“发展经济、服务农民”、“防止返贫、振兴乡村”战略思想,大力宣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好政策、好措施、好案例,为推动乡村振兴凝聚正能量,提升我所公益性行业影响力。
12、开展科技帮扶和乡村振兴工作总结,建立科技帮扶、乡村振兴工作中的优秀团队和先进人物表彰机制,挖掘面向主战场、面向乡村一线、体现国家队价值的重要事迹,形成正向激励机制,实现互融互促。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