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督查办、城治办检查我所城市综合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
2012年11月,南京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南京市城市综合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对责任区(或院落)内涉及的绿化、市政设施、污水排放、环境卫生等管理工作,通过标准化建设,按照“参考标准”,制定出各自的管理标准,明确责任单位,细化考核机制。自
目前,南京市城市综合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已进入全面检查验收阶段。7月17日下午,由南京市督查办赵处长、玄武区城管局周局长、孝陵卫街道陈主任及有关人员组成的检查组来我所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组在听取了我所后勤服务中心王顺元副主任关于扎实推进城市综合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后,检查组查阅了工作台帐资料,实地检查了建(构)筑物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容貌秩序管理、绿化管理、各类设施管理、物业管理等各项标准执行情况。
通过检查,检查组成员一致认为我所单位责任区(院落)管理标准符合市综合管理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希望今后按照综合管理标准加强规范考核,力求综合管理实效。
最后,后勤服务中心王顺元副主任代表我所对检查组来所检查指导和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并表示要继续加强城市综合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以规范化、精细化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考核机制,实现长效化管理,为建设南京文明有序、生态美丽的人文绿都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