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与玄武公安消防大队举行警民共建签字仪式
为了进一步发扬“军爱民,民拥军”的优良传统,本着“文明共建、优势互补、共同提高”的原则,7月28日下午,在我所实验楼会议室举行《警民共建协议书》签字仪式。
陈巧敏副所长和窦礼念大队长代表单位分别在协议书上签了字。
此次共建主要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将由消防大队选派优秀官兵担任编外指导员,指导所里消防工作,定期讲授消防知识和火灾扑救常识,提高所里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并将安排相关场所进行国防、军事和爱国主义教育。同时适时举办警民联谊联欢活动,加强交流,增进友谊。
所后勤服务中心和区消防大队等相关同志出席了签字仪式。
(保卫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