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批支撑英才和转化英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为统筹推进我所四支队伍建设,加快补齐支撑、转化人才队伍短板,着力培养一批优秀的科技支撑和成果转化人才。根据中国农科院人事局《关于开展首批支撑英才和转化英才院级入选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农科人才函﹝2020﹞68号)要求,开展我所首批支撑英才和转化英才遴选工作,分为院级入选者和所级入选者两个层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一)支撑英才从支撑岗位(含聘用)人员中遴选,包括技术支撑人员和公共支撑人员两类,其中技术支撑人员主要包括从事大型仪器、专用设施设备等操作与维护、野外基地等平台运行与保障、质量监督检验与评估等人员;公共支撑人员主要包括从事编辑出版、网络信息、教育教学等人员。
(二)转化英才从转化岗位(含聘用)人员中遴选,包括技术转移人员、科技推广人员和企业经营人员三类,其中技术转移人员主要包括负责成果转化的策划统筹、谈判联络、组织实施等人员,负责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营的人员,以及从事政府决策咨询、智库建设、规划编制等咨询服务的人员;科技推广人员主要包括为成果推广应用开展科研试验、技术推广、技术咨询、科技帮扶、试验示范等人员;企业经营人员主要包括所科技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科技产品的市场策划、示范推广、经营销售、技术服务等人员。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踏实肯干,品行端正;热爱农业科技服务事业或成果转化事业,具备良好的敬业奉献精神和服务科研意识。
2. 身体健康,院级入选者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后出生),所级入选者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3. 全职在岗,主要从事支撑工作或成果转化工作,申报转化英才的应2017年1月1日前全职到所工作。
(二)支撑英才人选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有特殊技术能力或技术专长,业务操作规范、标准、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在本单位、本领域得到广泛认可,操作精度高、工作效率高、服务质量好,有传授经验和传承技能意愿,对科技创新发展具有明显的支撑作用。
2. 有较强的技术创新和技术服务能力,在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服务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果。具有技术或仪器设备研发的能力,能对仪器设备做出重要的技术改造及升级;或在大型仪器、设施设备、专业实验平台(基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建设、运行、维护中作出突出贡献。
(三)转化英才人选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三创”团队中承担成果转化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或在成果转化顶层设计、项目策划、商务谈判、组织实施和具体执行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或在政府决策咨询、智库建设、规划编制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或在知识产权管理和运用中作出了重要贡献。
2. 在科技推广与服务、科技帮扶、试验示范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效,产生了明显的经济、社会、生态和民生效益。
3. 在所属科技型企业分管或承担管理、研发、营销等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
三、推荐名额
我所至多推荐1名支撑英才和1名转化英才参加院级遴选,并根据实际情况,遴选若干名所级入选者。
四、遴选程序
1. 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支撑人员或转化人员可同时申报院级和所级2个层次,须填写《申报书》及《信息一览表》(参见附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资格审查。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就其学术道德情况征求单位学术委员会意见、党风廉政情况征求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师德师风征求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意见。
3. 遴选推荐。研究所组织专家评审,并经党委会研究产生推荐人选。评审组由至少7名同行专家、单位管理者、服务对象或相关推广部门专家、产业经营高级管理人员等组成,院外专家比例不少于40%。
4. 公示。拟推荐人选有关材料要在单位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推荐。
五、材料报送
请各部门于2020年8月13日16:00前将《申报书》《信息一览表》及附件证明材料电子版报送综合管理处,确定推荐人选后再行报送纸质材料。
附件证明材料须包括申报书中涉及到的相关证明材料:获奖、专利、标准、项目或新产品、新装置、新工艺、新材料等开发情况证明;代表性论文、著作首页;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六、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支撑、转化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真正把德才兼备、素质高、能力强,为研究所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且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支撑、转化人才选拔出来。
(二)在遴选中要坚持分类评价导向,坚持干什么、评什么的原则,淡化学历资历、论文、职称、项目等要求,重点评价申报人的专业性、服务性、效益性和在本职工作中体现的能力、业绩、贡献等。对于支撑英才,重点评价其对科技创新工作的服务保障质量,对创新效率和创新水平提升的贡献,以及在技术改造升级和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对于转化英才,重点评价科技成果转化的数量、产品开发能力和中试水平、技术转让和技术开发成效、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营能力,以及科研成果和生产技术等的推广应用效果、转移转化收入等。
(三)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组织遴选,做好申报人员资格审查和评审推荐工作;严把材料审核关,确保填报信息规范、准确,确保申报材料符合要求,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联系人:金雪婷
联系电话:84346203
附件: 1.中国农业科学院“支撑英才”入选者申报书
2.中国农业科学院“转化英才”入选者申报书
3.首批支撑英才院级入选者推荐人选信息一览表
4.首批转化英才院级入选者推荐人选信息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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