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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暑期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0-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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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各部门:

为落实好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中国农业科学院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暑期工作的要求,确保暑期我所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理安排暑期休假。今年暑期休假时间安排在8月3-14日,8月17日(星期一)正式上班。在此期间,所内除特殊情况外不安排大的会议活动。各部门可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和工作实际,合理安排干部职工轮流休假。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和请示报告制度,拟暑期休假的职工要提前将休假时间、地点报告团队首席和部门负责人,外出期间注意安全并保持通信联络通畅。各部门的处级干部、团队首席、支部书记、体系岗位专家需将休假安排(附件1)于7月29日前上报综合管理处,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综合管理处汇总后统一报送所领导批准,不必单独请假。

二、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当前疫情外防输入形势仍然严峻,内防反弹压力较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院、所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压实主体责任,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部门要全面掌握干部职工休假期间健康状况,落实“四早”措施,遇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置并报所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所干部职工要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休假,并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切实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如有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相关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向本部门报告。

三、确保工作有序运转。各部门在安排干部职工轮休的同时,要围绕全年重点工作,狠抓落实。要认真做好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认真落实信访维稳各项措施,及时排查化解部门内部不稳定因素。干部职工要避免前往洪涝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地区休假。要深刻吸取今年一些地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教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对重要设备、危险物品的检查以及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监管,消除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干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要加强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维护网络安全。

四、加强值守应急工作。休假期间,各管理服务部门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加强政务值班和应急值守,确保联络通畅、运转正常、响应及时,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特别是疫情突发情况,各相关部门要迅速启动应急机制妥善处置,第一时间向综合管理处报告。工作日至少要有一名人员在岗,并于7月27日前将本部门值班表(附件2)报综合管理处。

五、严格遵守纪律规定。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带头过紧日子。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遏制不良风气反弹,严禁借机安排或变相安排公款旅游、公款吃喝等;严禁要求地方接待个人休假;个人外出休假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严禁转嫁。各部门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和团队首席要带头执行中央和部、院党组有关规定,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坚持务实节俭文明,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安全保密管理工作,严肃保密纪律,加强保密教育,强化保密措施,坚决杜绝失泄密事件发生。

联系人:沈孚

联系电话:025-84346267

联系邮箱:179730307@qq.com

 

附件: 1.2020年度重点人群暑期休假安排表

        2.管理服务部门值班表

 

综合管理处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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