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 公告公示

关于做好2019年工作总结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19-11-25
【字体:

所属各部门:

  为认真做好2019年年终工作总结,安排部署2020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部门对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做好2019年部门工作总结。对各部门工作总结提纲要求如下:

  (一)科研业务部门:

  1.科研立项(应包括项目申请及立项、立项经费、留所经费、到帐经费等);

  2.2019年创新工程实施工作进展及创新成果;

  3.项目实施及成果培育(应包括参与所平台、实验室、基地建设、获奖、专利、论文等);

  4.成果转化(应包括项目收益、绿色双增模式研究、服务“三农”、“农机313工程”指标完成、成果转让等);

  5.人才培养与学术交流(应包括40岁以下主持项目人数、引进博士及培养博士后人数等);

  6.部门经费积累情况;

  7.党建与精神文明建设。

  (二)管理服务部门:

  1.全局性和有影响的工作开展情况;

  2.日常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3.服务基层(应包括为其他部门提供服务、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情况等);

  4.工作作风、执行力和工作效率(必须分析履行职责情况,未完成的任务要说明原因);

  5.党建与精神文明建设。

  二、请各部门在总结2019年工作的基础上,要做好前瞻性工作,理清思路,谋划好明年的工作,草拟2020年工作要点,简明扼要列出重点工作和重要打算。

  三、请各部门于12月12日前将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要点的电子版材料发至179730307@qq.com。本年度12月份的数据资料届时再作补充。

  四、请职能部门在完成2019年工作总结的同时,做好2019年年报材料报送工作。具体格式参照2018年工作年报,年报材料的数据统计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于2020年1月31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179730307@qq.com

  综合管理处

  2019年11月25日

相关附件

返回列表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