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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党支部设立党小组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19-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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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

为了贯彻落实好中国农科院党组支持党支部建在创新团队上的相关要求,同时,为了进一步规范各党支部党内政治生活,更好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制度,着力提高党支部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经所党委研究,决定在党支部内设立党小组,具体通知如下:

1.党支部应根据党员数量、工作需要和党员分布情况合理设立党小组。多个创新团队共为一个支部的,原则应以创新团队为单位设立党小组,机关党支部也应以部门为单位设立党小组。党小组的人数不少于3人,其中正式党员至少1人。

2.党小组组长可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也可由党支部指定支委兼任。1个党小组选配1名组长。党小组组长应该由具有一定党性修养的正式党员来担任,预备党员不能担任党小组组长。党小组组长的任期和支委会的任期一样,可在改选支部委员会的同时改选党小组组长。

3.各党支部设立党小组,并产生党小组组长。各党支部向所党委请示设置党小组、推荐党小组组长情况(请示模板见附件)。

4.请需要设置党小组的党支部原则上9月30日前向所党委请示设置。

未尽事宜,请与党委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夏春华、江帆;联系电话:84346212,84346209。

 

附件:关于XX党支部设立党小组的请示

 

 

中共农业农村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委员会

           201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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