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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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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各团队,研究生导师: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根据《关于促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南机化202372号)文件精神,自2024年起针对申请毕业的博硕研究生,组织开展学位论文预答辩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所有申请毕业的博硕研究生须于2024年3月30日前参加预答辩评审,并提交预答辩申请表(附件1)和报告书(附件2)。

二、预答辩形式

由毕业生导师或所在团队自行组织预答辩评审。

三、评审专家小组构成

预答辩评审专家小组应由所内外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至少3(需为单数)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院外专家至少1人。

四、预答辩程序

1.陈述环节:研究生陈述,博士研究生至少20分钟,硕士研究生至少10分钟;

2.专家评审与问答环节:预答辩评审专家提问,研究生回答,评审小组进行基本评价,对每位研究生的答辩评审时间一般为10分钟;

3.讨论与投票环节:预答辩评审专家小组讨论、投票,组长向研究生宣布结果。

五、预答辩评审专家工作要求

预答辩评审专家应对申请人的学位论文进行严格、认真审查,重点审查学位论文创新性、方法运用和数据处理的科学性、研究内容的逻辑性、研究结果结论的科学性、学位论文研究与学科研究的一致性、学位论文工作量等,并指出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填写论文修改意见和评审意见(附件2)。

六、预答辩评审结果及其处理

预答辩评审专家应对申请人的学位论文作出评议。预答辩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由预答辩评审专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决议票选项为“通过”、“不通过”两项。同意“通过”的票数达到三分之二及以上,预答辩评审结论为合格。

“预答辩合格”的申请人,经导师审阅、同意学位论文送审后,可以进入答辩申请下一阶段工作。“预答辩不合格”的申请人,须在导师指导下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完善,符合要求后再次申请下次预答辩。

附件:1. 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

2. 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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