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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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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2022年清明节放假通知如下: 4月3日(星期日)至5日(星期二)放假,共3天,4月2日(星期六)正常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部门要做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突发情况要及时处理并按规定报告,自觉遵守属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放假期间所有职工非必要不离宁,严格执行请假审批制度。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员干部要带头自觉遵守各项纪律规定,清明期间,按照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倡导职工不跨省、跨市异地祭扫,鼓励云祭扫。

综合管理处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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