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专项装备研发类任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创新团队: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正组织申报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专项装备研发类项目,请各创新团队积极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1.标准果园智能绿色农机研产推用一体化装备研发类任务;2.设施果蔬高效智能装备研产推用一体化装备研发类任务;3.池塘生态养殖绿色智能装备研产推用一体化装备研发类任务;4.移动式智能烘干装备研产推用一体化任务。
二、申报条件
(一)装备研发类任务申报主体需满足:在江苏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须联合2~3家省内科教推广单位,组建创新联合体共同申报,创新联合体须签订联合协议。
(二)移动式智能烘干装备研产推用一体化任务申报主体需满足:在江苏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科教推广单位,须联合省内外2~3家企业或科教推广单位,组建创新联合体共同申报,创新联合体须签订联合协议。
(三)申报主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1.任务负责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须提供配套资金,总额不低于专项财政资金总额(申报 401、402 项任务,按照不低于财政资金总额的50%提供配套资金),并签订《配套资金承诺书》。
三、有关要求
(一)请有意向的创新团队于3月15日前将项目申报相关信息(项目名称、项目指南、项目负责人、创建联合体组建等相关信息)发至科技管理处。
(二)请申报人填写《省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专项装备研发类任务申报书》,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纸质封面。按申报书、可行性报告、附件(联合协议、有关证书、专利、负责人职称证书)顺序装订成册,于2024年4月2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交至科技管理处,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三)请认真对照指南规定的项目类型和指南代码进行申报,指南中的目标任务为基本要求,鼓励申报单位在确保任务完成的前提下根据自身研发能力增加技术指标或提升性能参数,以提高自身竞争力和项目实施质量。经费预算及使用须符合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和省级相关规定,总经费预算合理,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
联系人:石研研,84346211,njskjxm@163.com
附件1: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专项装备研发类任务申报指南
附件2: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专项装备研发类任务申报书(格式)
附件3: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专项装备研发类配套资金承诺书
科技管理处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