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所级统筹)项目结题验收通知
各创新团队和相关部门:
按照工作安排,拟定于1月下旬召开所学术委员会,开展基本科研业务费(所级统筹)项目结题验收,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1、2020年立项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
2、2019年延迟验收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
二、相关要求
1、项目主持人按任务书要求检查项目完成情况,提交结题报告1份。
2、严格按照项目任务书中规定的工作内容和考核指标,项目指标未完成需申请延迟验收。任务延期原则上只能申请1次,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年。无故不验收或逾期未验收的按不通过验收处理。
3、采用PPT汇报,重点汇报总体目标完成情况、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合理性、主要成果创新性、成果应用前景等,汇报时间8分钟。
4、重大成果培育类计划中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项目、管理能力提升计划中规划已经发布和系统已上线运行视为通过结题验收,但需提交结题报告。
三、其它事项
1、请团队首席列席本团队成员的项目验收。
2、项目结题报告、延迟结题验收申请等纸质与电子材料,请于1月19日前提交,项目结题报告需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
联系人:翟正 153660292823 kjc211@163.com
科技管理处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