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春节放假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中国农业科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结合我所实际,现将我所2023年春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放假,共7天。1月28日至2月3日可集中休年休假,2月6日正式上班。
为加强春节期间平稳有序调整疫情转段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工作,各部门干部职工返乡探亲按规定报批,并做好个人防护、减少聚集、聚餐、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所安委会组织春节前安全卫生消防检查,请各部门根据放假时间及早安排工作,同时要妥善安排好值班(业务部门及管理服务部门均需上报)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职工度过欢乐祥和的春节假期。
春节将至,各部门要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 确保风清气正过节的通知》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和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消费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或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礼券、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节礼费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自觉廉洁过节、平安过节。
注:请各部门于1月19日之前将值班表发送至17973030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