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3年度所外获奖材料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根据南机化[2020]17号文件精神,现统计所外获得各种年度奖励情况,统计周期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请于2024年3月14日下午17点前报送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具体内容要求请按南机化[2020]17号文件执行),获得科技成果奖或成果转化奖的科研成果奖项分别送至科技处314室、成果转化处317室组织核准,其他荣誉类奖项等由综合管理处302室组织核准。
综合处联系人:沈孚 电话:025-84346267
科技处联系人:石研研 电话:025-84346211
转化处联系人:刘勤 电话:025-84346266
综合管理处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