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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省种业振兴“揭榜挂帅”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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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创新团队

江苏省种业振兴“揭榜挂帅”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和环节

针对种源“卡脖子”技术和品种,省种业振兴揭榜挂帅项目重点支持关键种质优异基因挖掘、生物育种技术与核心种源攻关等方面,引导构建特色高效的种业科技创新体系、竞争有力“育繁推”一体化商业育种体系,推动全省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二、申报条件

1、第一类项目鼓励联合申报;第二类项目须科教单位、企业联合申报,鼓励企业牵头,联合科教单位申报。企业牵头或参与申报的,第一类、第二类项目企业须分别按不低于项目总预算的1/5、1/3落实自筹经费,自筹经费须进行单独预算编制与核算。

2、项目负责人须为在职人员(不含在站博士后),在项目执行期内未退休(符合所在单位延迟退休条件的高级专家须出具单位证明材料),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1年1月1日后出生),项目负责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应与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一致。

三、组织要求

1、项目负责人担任单位领导职务的,须明确1名未担任单位领导职务的技术专家作为第二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单位领导职务的,须设立1名担任单位领导职务的行政协调人;项目须指定项目秘书和财务助理各1名;第二负责人、行政协调人、项目秘书和财务助理须在项目参加人员中注明,未注明的,不予受理。

2、申报项目研究内容需符合相应指南要求,不符合指南要求、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不进入评审。

3、申报单位须对照指南规定的项目类型和指南代码进行申报,一个项目填写一种项目类型和指南代码。

四、管理方式

1、省种业振兴揭榜挂帅项目采取竞争立项方式,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诚实信用原则,突出目标任务考核,建立以目标成果为导向的支持方式。

2、项目实施以5年为一个周期,实行“一次揭榜立项、分年滚动支持、年度考核评价、经费成果挂钩”,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机制。采取“启动经费+评价后补助+一次性成果奖补”的补助方式,项目立项后,安排一定比例的项目启动资金。

3、每年进行考核评价,通过考核的拨付当年后补助资金,省拨启动资金和后补助资金,第一类项目不超过70%,第二类项目不超过60%。

4、项目实施完成后进行绩效评价和成果认定,经认定实现绩效目标的,按项目评价等次兑付一次性成果奖补,对取得重大原创性、突破性成果且具有较好应用价值的,给予奖励。

五、经费预算与管理要求

1、项目负责人合理设计项目研究内容体量,并依据实际需要真实、合理地提出项目经费概算。项目牵头承担单位须出具财务管理部门承诺书。自筹经费不得列支间接费用。

2、落实中央关于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苏发〔2018〕18号)(以下简称“科技改革30条”)政策精神,改革项目经费预算编制方式,实行综合预算编制管理,经费支出管理按照“科技改革30条”等有关要求实施。

六、申报程序

1、请有意向申报的创新团队按照指南要求选择确定申报项目类别和内容,填报省现代种业创新发展揭榜挂帅项目申报信息表,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1、2、3)。

2、江苏农村厅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并根据全省种业创新发展需要,择优选择拟支持项目,拟支持项目在省农业农村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3、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牵头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均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进一步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有不良诚信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

七、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纸质封面,按申报信息表、实施方案、财务管理部门承诺书、科研诚信承诺书等装订成册,一式5份于2021年11月20下班科技管理处。

联系方式:石研研,84346211

 

 

附件:1.省种业振兴揭榜挂帅项目申报指南

            2.省种业振兴揭榜挂帅项目申报材料模板

 

 

 

 

 

                                  科技管理处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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