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所职工大会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现定于2021年3月5日(星期五)召开全所职工大会,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会议内容:部署2021年度行政工作要点
时 间:2021年3月5日(星期五)上午9:00
地 点:综合实验室南楼报告厅及各楼层会议室
主 持 人:党委书记 胡志超
参会人员:全所在职职工
会场安排:
根据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文件精神,严格落实50人以上会议防控措施要求,设立主会场和视频分会场,具体安排如下:
1.主会场:
地点:综合实验楼南楼报告厅
参加人员:所领导、党委和纪委委员、处级干部、团队首席、体系岗位专家、研究员(总体人数控制在50以内)
2.分会场
(1)第一分会场:
地点:综合实验楼南楼第二会议室
参加人员:综合管理处、党委办公室、科技管理处、成果转化处、计划与财务处职工
(2)第二分会场:
地点:综合实验楼南楼第三会议室
参加人员: 六中心职工
(3)第三分会场:
地点:综合实验楼南楼第四会议室
参加人员:一中心职工
(4)第四分会场:
地点:综合实验楼南楼二中心部门会议室
参会人员:二中心职工(10人)
(5)第五分会场:
地点:综合实验楼南楼第五会议室
参加人员:三中心职工
(6)第六分会场:
地点:综合实验楼南楼第六会议室
参加人员:四中心职工及二中心部分职工
(7)第七分会场:
地点:综合实验楼北楼104会议室
参加人员:后勤服务中心职工
(8)第八分会场:
地点:综合实验楼北楼204会议室
参加人员:五中心职工
(9)第九分会场:
地点:综合实验楼北楼222会议室
参加人员:检测中心职工
(10)第十分会场:
地点:综合实验楼北楼322会议室
参加人员:设计院职工
注意事项:
请参会人员提前5分钟入场,进入会场前严格测量体温,全程佩戴口罩,会议期间手机调静音或震动,不要随意走动。
综合管理处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