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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21年度工作总结表彰大会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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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各部门:

现定于2022年01月19日召开2021年度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会议时间:2022年01月19日(周三)上午8:30

会议地点:综合实验室南楼报告厅及各楼层会议室

一、2021年度行政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8:30-10:30)

主持人:胡志超

参加人员:全所职工

(一)传达院工作会议精神及2021年度所行政工作总结(报告人:陈巧敏)

(二)传达院党组张合成书记院工作会议总结讲话精神和部直属机关党委《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确保风清气正过节的通知》精神(报告人:肖体琼)

(三)宣读2021年度表彰决定(宣读人:曹光乔)

二、2021年度党委工作总结大会(10:30-11:00)

主持人:陈巧敏

报告人:胡志超

参加人员:全所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代表

三、2021年度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总结大会(11:00-11:30)

主持人:陈巧敏

报告人:胡志超

参加人员:院党史学习教育指导组、全所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代表

四、会场安排

根据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文件精神,严格落实50人以上会议防控措施要求,设立主会场和视频分会场,具体安排如下:

(一)第一阶段:2021年度行政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

1.主会场:

地点:综合实验楼南楼报告厅

参加人员:所领导、党委和纪委委员、处级干部、团队首席、体系岗位专家、研究员(总体人数控制在50以内)

2.分会场

(1)第一分会场:

地点:综合实验楼北楼104会议室

参加人员:管理服务部门职工

(2)第二分会场:

地点:综合实验楼南楼第三会议室

参加人员: 六中心职工

(3)第三分会场:

地点:综合实验楼南楼第四会议室

参加人员:一中心职工

(4)第四分会场:

地点:综合实验楼南楼二中心部门会议室

参会人员:二中心职工(10人)

(5)第五分会场:

地点:综合实验楼南楼第五会议室

参加人员:三中心职工

(6)第六分会场:

地点:综合实验楼南楼第六会议室

参加人员:四中心职工及二中心部分职工

(7)第七分会场:

地点:综合实验楼北楼204会议室

参加人员:五中心职工

(8)第八分会场:

地点:综合实验楼北楼222会议室

参加人员:检测中心职工

(9)第九分会场:

地点:综合实验楼北楼322会议室

参加人员:中农国科职工

(二)第二、三阶段:2021年度党委工作总结大会、2021年度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总结大会

1.主会场:

地点:综合实验楼南楼报告厅

参加人员:所领导、党委和纪委委员、党员处级干部、支委会委员和纪检小组成员(总体人数控制在50以内)

2.分会场

(1)第一分会场:

地点:综合实验楼北楼104会议室

参加人员:管理服务部门党员,离退休党员代表

(2)第二分会场:

地点:综合实验楼南楼第三会议室

参加人员: 六中心党员

(3)第三分会场:

地点:综合实验楼南楼第四会议室

参加人员:一中心党员

(4)第四分会场:

地点:综合实验楼南楼二中心部门会议室

参会人员:二中心党员

(5)第五分会场:

地点:综合实验楼南楼第五会议室

参加人员:三中心党员

(6)第六分会场:

地点:综合实验楼南楼第六会议室

参加人员:四中心党员、研究生党员

(7)第七分会场:

地点:综合实验楼北楼204会议室

参加人员:五中心党员

(8)第八分会场:

地点:综合实验楼北楼222会议室

参加人员:检测中心党员

(9)第九分会场:

地点:综合实验楼北楼322会议室

参加人员:中农国科党员


注意事项:

请参会人员提前5分钟入场,进入会场前严格测量体温,全程佩戴口罩,会议期间手机调静音或震动,不要随意走动。



综合管理处 党委办公室

                                    2022年0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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