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21年度工作总结表彰大会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现定于2022年01月19日召开2021年度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会议时间:2022年01月19日(周三)上午8:30
会议地点:综合实验室南楼报告厅及各楼层会议室
一、2021年度行政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8:30-10:30)
主持人:胡志超
参加人员:全所职工
(一)传达院工作会议精神及2021年度所行政工作总结(报告人:陈巧敏)
(二)传达院党组张合成书记院工作会议总结讲话精神和部直属机关党委《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确保风清气正过节的通知》精神(报告人:肖体琼)
(三)宣读2021年度表彰决定(宣读人:曹光乔)
二、2021年度党委工作总结大会(10:30-11:00)
主持人:陈巧敏
报告人:胡志超
参加人员:全所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代表
三、2021年度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总结大会(11:00-11:30)
主持人:陈巧敏
报告人:胡志超
参加人员:院党史学习教育指导组、全所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代表
四、会场安排
根据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文件精神,严格落实50人以上会议防控措施要求,设立主会场和视频分会场,具体安排如下:
(一)第一阶段:2021年度行政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
1.主会场:
地点:综合实验楼南楼报告厅
参加人员:所领导、党委和纪委委员、处级干部、团队首席、体系岗位专家、研究员(总体人数控制在50以内)
2.分会场
(1)第一分会场:
地点:综合实验楼北楼104会议室
参加人员:管理服务部门职工
(2)第二分会场:
地点:综合实验楼南楼第三会议室
参加人员: 六中心职工
(3)第三分会场:
地点:综合实验楼南楼第四会议室
参加人员:一中心职工
(4)第四分会场:
地点:综合实验楼南楼二中心部门会议室
参会人员:二中心职工(10人)
(5)第五分会场:
地点:综合实验楼南楼第五会议室
参加人员:三中心职工
(6)第六分会场:
地点:综合实验楼南楼第六会议室
参加人员:四中心职工及二中心部分职工
(7)第七分会场:
地点:综合实验楼北楼204会议室
参加人员:五中心职工
(8)第八分会场:
地点:综合实验楼北楼222会议室
参加人员:检测中心职工
(9)第九分会场:
地点:综合实验楼北楼322会议室
参加人员:中农国科职工
(二)第二、三阶段:2021年度党委工作总结大会、2021年度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总结大会
1.主会场:
地点:综合实验楼南楼报告厅
参加人员:所领导、党委和纪委委员、党员处级干部、支委会委员和纪检小组成员(总体人数控制在50以内)
2.分会场
(1)第一分会场:
地点:综合实验楼北楼104会议室
参加人员:管理服务部门党员,离退休党员代表
(2)第二分会场:
地点:综合实验楼南楼第三会议室
参加人员: 六中心党员
(3)第三分会场:
地点:综合实验楼南楼第四会议室
参加人员:一中心党员
(4)第四分会场:
地点:综合实验楼南楼二中心部门会议室
参会人员:二中心党员
(5)第五分会场:
地点:综合实验楼南楼第五会议室
参加人员:三中心党员
(6)第六分会场:
地点:综合实验楼南楼第六会议室
参加人员:四中心党员、研究生党员
(7)第七分会场:
地点:综合实验楼北楼204会议室
参加人员:五中心党员
(8)第八分会场:
地点:综合实验楼北楼222会议室
参加人员:检测中心党员
(9)第九分会场:
地点:综合实验楼北楼322会议室
参加人员:中农国科党员
注意事项:
请参会人员提前5分钟入场,进入会场前严格测量体温,全程佩戴口罩,会议期间手机调静音或震动,不要随意走动。
综合管理处 党委办公室
2022年0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