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劳动节放假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22年4月30日(星期六)至5月4日(星期三),放假5天。4月24日(星期日)、5月7日(星期六)全所正常上班。
放假期间,所区继续按照江苏省属地常态化管控政策执行,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属地要求,非必要不离宁,严格执行外出审批,确需离宁需严格按要求报批报备,切实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突发情况要及时处理并按规定报告。
“五一”将至,请各部门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确保廉洁过节、风清气正。全所职工要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科学做好个人有效防护,减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注意安全,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健康的节日假期。
综合管理处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