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 公告公示

关于组织推荐第四届杰出工程师奖候选人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0-07-02
【字体:

所属各部门、各科技创新团队:

  根据中国农业工程学会《关于组织推荐第四届杰出工程师奖候选人的通知》(农工学发〔2020〕14号)文件的要求,我所将组织开展杰出工程师奖的推荐评选工作。“杰出工程师奖”是经国家科学技术部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由中华国际科学交流基金会设立的社会力量科学技术奖,是对生产建设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工程技术人员的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和渠道中华国际科学交流基金会设杰出工程师奖30名,杰出工程师青年奖40名。我所可推荐杰出工程师奖和杰出工程师青年奖候选人各1名至中国农业工程学会。

  二、推荐条件候选人应为中国农业工程学会高级会员,如非学会会员被推荐,须先行办理入会手续。参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5年6月22日以后出生),青年奖候选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6月22日以后出生);

  (三)在农业工程生产、建设一线从事产品或工程项目生产、施工、开发、设计、研究、管理等工程技术工作10年以上,青年奖候选人需在工程技术工作岗位上工作8年以上,且到评选期仍从事相关工作;

  (四)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产业领域中,创造性地应用先进科学技术,在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生产管理等方面实现自主创新,取得重大技术成果;该成果已在重要工程项目或重点产业领域取得成功运用,对促进产业技术进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产生重大影响,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并作为主要完成人做出突出贡献;

         (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在推动产业技术进步、促进技术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特别突出贡献,并在其从事的领域或行业中具有相当影响力的工程技术人员。

  三、相关要求

  (一)推荐工作要求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把作出杰出贡献的优秀工程技术人员推荐出来,宁缺毋滥;

  2. 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选工作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推荐评选资格;

  3. 已获得杰出工程师奖者不得再次申报;已获得杰出工程师青年奖者,可申报杰出工程师奖。

  (二)推荐材料要求

  1. 推荐材料要真实,准确,规范,成绩和贡献要重点突出、言简意赅,避免空话套话;

  2. 填写《中华国际科学交流基金会杰出工程师奖推荐表(杰出工程师奖)》(附件1)或《中华国际科学交流基金会杰出工程师奖推荐表(杰出工程师青年奖)》(附件2),Word版和纸质版各1份;

  3. 电子版附件材料1份,内容包括:材料目录、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证明、主要参与的技术成果证明、主要参与的工程技术项目获奖证明、其它奖项证明、发表的重要论文,论著首页复印件、技术成果鉴定(评价)证明复印件、技术成果推广应用证明、技术成果所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证明等。

  (三)报送要求请于7月13日(含)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综合管理处。

  联系人:金雪婷 电 话:025-84346203

  附件:1. 中华国际科学交流基金会杰出工程师奖推荐表(杰出工程师奖)

  2. 中华国际科学交流基金会杰出工程师奖推荐表(杰出工程师青年奖)

返回列表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