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要求,结合我所实际,经研究,现将中秋节和国庆节假期安排通知如下:
1.2019年中秋节假期安排为:9月13日(星期五)至9月15日(星期日)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9月13日(星期五)为中秋节法定节假日。
2.2019年国庆节假期安排为:10月1日(星期二)至10月7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7天。其中,10月1日(星期二)至10月3日(星期四)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放假期间,各部门要做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突发情况要及时处理并按规定报告。
“中秋和国庆”将至,请各部门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确保廉洁过节、风清气正。
综合管理处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