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9年9月因公出国(境)团组相关信息的通知
各部门、创新团队:
《农业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科技管理办法》(南机化【2017】107号)第四十二条规定:组团出访的团组于出行前3个月将邀请函、日程表及单位证明材料报送科技管理处,申报审核周期3至7个工作日;随团出访的需及时将组团单位的任务批件、征求意见函、出访日程等材料报科技管理处,经分管所领导审核通过后方可申报。请严格按照规定办理。
请各部门、团队填写2019年9月因公出国(境)团组信息表,于6月10号前报送至科技管理处,信息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909681878@qq.com。
附件:
因公出国(境)团组信息表
科技管理处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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