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各科技创新工程科研团队:
为扎实推进“五坚持五提升”人才工作体系建设,提高学术技术水平和创新创业能力,根据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省第五期“333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申报工作,获批项目将列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省第五期“333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申报对象必须德才兼备,是资助项目的第一负责人。2016、2017、2018年已获得资助的培养对象,今年不再参加申报。
二、项目资助重点
围绕江苏高质量发展需要,聚焦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和重点专业领域,优先支持企业、开发园区和科研成果有望尽快转化的培养对象申报的项目。
三、项目资助方式
项目资助标准原则上按照《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6〕7号)和《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改革实施办法》(苏人才办〔2018〕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资助项目的实施期限一般为2年。项目资助经费首次拨付70%,项目完成经考核验收通过后拨付30%。考核验收工作由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人才办”)统一组织。
四、有关要求
1.各部门和科技创新工程科研团队应高度重视本次科研项目资助申报工作,研究所将对申报书进行审核后上报江苏省科技厅评审,最终由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遴选,择优确定拟资助项目。
2. 申报人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于2019年5月15日17:00前将材料报送综合管理处,上报材料包括:
(1)《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资助项目申报书》(电子版1份,纸质版与附件材料装订成一册1份);
(2)附件材料:材料请按目录归类整理,属国家、省(部)、市级重点项目的需提供项目批件复印件,自选项目要提供相关的基础论证材料。
综合管理处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