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根据《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苏人才办〔2016〕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江苏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的通知》(苏人才办〔2018〕6号)要求,现将增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与条件
选拔对象与条件按照《管理办法》和《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改革实施办法》执行。第五期省“333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增选申报对象,年龄应分别为1963年1月1日、1968年1月1日、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第三层次增选对象中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原则上入选名额不低于20%(推荐人选5人及以上必须满足)。第五期省“333工程”第二、三层次培养对象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报更高层次的培养对象。增选的培养对象管理期为2018年至2020年。
二、选拔数量
根据有关要求,我所属于江苏省科技厅归口单位,根据第五期省“333工程”培养目标,此次属于江苏省科技厅归口单位拟增选第一层次培养对象3名左右、第二层次培养对象6名左右、第三层次培养对象45名左右。
三、选拔程序
选拔程序按照《管理办法》和《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改革实施办法》执行。
1.4月20日前,申报人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http://xmsb.jsrcgz.gov.cn/)进行网上申报,并打印纸质申报材料,报送综合管理处。
2.4月30日前,综合管理处将组织同行专家进行推荐评审,单位公示,所长办公会确定名单,报省科技厅。
3.5月15日前,省科技厅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组织专家对申请的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人选进行初审推荐,并以省科技厅名义出具组织推荐报告。
4.5月下旬,组织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人选评审。
5.6月10日前,完成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人选审议公示。
6.6月25日前,省科技厅将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推荐选拔工作情况报告报省人才办。
7.7月15日前,完成第三层次培养对象人选审议公示。
四、有关要求
1.申报人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打印纸质申报材料,涉密信息不要在网上填报。
2.填报申报材料,要认真、规范、真实、完整。上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申请书》一份、附件材料一份。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复印件,所有复印件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与申请书分开装订成册。
(2)第五期省“333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A3纸)一份,同时报送Excel格式电子文档。
联系人:赵闰,025-84346208
电子邮箱:nriamrun@163.com
附件:1:《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
3:第五期省“333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增选推荐人选汇总表
综合管理处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