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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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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2023年南京农机化所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和中国农科院等有关规定,以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为前提,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特制定《南京农机化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指导思想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落实教育部、北京市、中国农科院相关工作要求,确保工作安全平稳。

(二)严格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

(三)严格考核标准。坚持科学有效,做到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提升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相关所领导担任。

(二)成立招生工作监督组,组长由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本年度无招生计划的导师代表、纪检专员组成,负责全面监督本单位硕士复试录取工作。

(三)成立复试小组,组长应由创新团队首席或学科带头人担任,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包括1-2名外语口语较好的专家,负责研究所硕士复试工作。

复试前一周开展复试人员培训,对基本流程、主要要求、注意事项等方面作重点培训。

三、进入复试基本要求

按教育部发布的国家一区基本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不低于1:1.2的原则择优通知考生进入复试。

四、复试时间

计划复试时间:笔 试 202349日(周日)

综合面试 2023410日(周一)

五、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前,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的纸质版或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招生管理部门对考生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份确认:①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件(纸质材料须正反面在一张A4纸上);③毕业证书及其学历核验结果(往届生)或学生证及其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生);④考生自述(自行打印填写并签字);⑤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单位公章);⑥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⑦公开发表文章、所获专利、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等;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考登记表》。⑨考生提交一张1寸免冠照片(用于体检表)。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①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复印件应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②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的复印件。

1. 测试内容

复试考核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英语测试,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重点考察考生对本专业领域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农业机械化工程 笔试科目为 机械原理 或 自动控制原理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笔试科目为 机械原理 或 自动控制原理

农业经济管理 笔试科目为 发展经济学

2)综合面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10分钟,满分为100分。重点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科研潜力和创新精神,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 取。

3)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应不少于10分钟,满分为100分。测试全程采用英语交流的方式进行。

2. 复试成绩和录取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3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20%。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1. 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1. 录取工作

1)“五不录一保护”。1. 对于政治素质、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存在问题,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 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3. 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4.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不予录取。5. 同等学力考生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6. 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2)拟录取。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按“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审议后报研究生院审定。并按规定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录取名单原则上不得修改。如需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报研究生院审定后,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3)预录取。公示结束后,南京农机化所将拟录取名单报中国农科院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按规定程序确定“中国农业科学院2023级统考硕士研究生预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和教育部“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公示10个工作日。

4)五点要求。1.材料寄送。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提交至南京农机化所,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2.“定向培养协议”。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预录取前须与研究生院、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培养协议。3.“非全日制报考人员”。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因报考硕士研究生引发的考生与所在单位之间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4.“报考信息”。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5.全面复查。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研究生院将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对弄虚作假行为将按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1. 体检工作

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采取集中组织体检和现场接收考生纸质体检表方式进行考生体检工作,考生须提交一张1寸免冠照片。

、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的时间、网址或公示的具体地点位置

拟录取名单由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复试后两天内将结果在研究所官网招生招聘版块上公布(官网地址http://www.niam.com.cn/),并上报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审核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接待电话

南京农机化所2023年考生接待和受理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

025-58619521

中国农业科学院2023年考生接待和受理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

010-62162692

南京农机化所科技管理处

202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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