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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机化所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试行)

来源: 作者: 时间:2023-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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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

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试行)

为做好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进一步规范硕博连读选拔制度,提高研究生人才选拔质量,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农科研生〔2019〕81号),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选拔办法。

第一章 选拔原则与方式

第一条 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科学、公平、全面考核和评价的基础上,有效选拔具有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优秀硕士研究生以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依照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要求,硕博连读招生选拔均采取硕士生自行申请,所内组织考核,研究生院审核的方式进行。

第二条 每年选拔工作启动后,南京农机化所按要求成立硕博连读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负责硕博连读申请人的资格审核和考核工作,负责整个考核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性监督工作。

第三条 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原则上在本研究所内、本学科进行。如跨研究所和跨学科选拔,需向研究生院招生

办公室提供跨学科和跨研究所选拔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证明

材料,由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第四条 硕博连读的接收优先选择原导师,或选择同一研究所相同研究方向的博士生导师。接收硕博连读的博士生导师具备招生资格,具有支持研究生连读的条件。每名博士

生导师接收硕博连读研究生一般不超过1名。

第五条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录取比例不应超过南京农机化所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数的30%;各专业录取硕博连读生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本专业录取人数的30%。经研究生院最终批准的硕博连读研究生纳入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占用南京农机化所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第二章 申请者条件

第六条 申请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院所相关管理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院博士生入学体检要求。

3.南京农机化所非同等学力报考的二年级在读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4.有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保证按时修完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

成绩优秀,无缺考、不及格和重修科目。学位课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所有课程成绩平均分不低于75分。

6.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硕士研究生阶段的研究课题具有创新性,取得阶段性进展,并与博士研究生阶段拟进行的研究能够紧密衔接,有可能取得创新性科研成果。

7.已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TOFEL(72分)、IELTS(A类学术类,5.5分)、GRE(新220分)、国家英语专业考试(TEM-8考试合格),成绩证明应在近五年内。

8.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SSCI、EI、CSSCI、CSCD、北大核心源刊物发表至少1篇论文。

9.招生类别属定向培养的,须征得定向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同意。

第三章 申请及选拔程序

第七条 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申报及选拔程序如下:

1.研究生申请。硕士研究生本人在硕士阶段第三学期向南京农机化所科技管理处提出申请,提交《中国农业科学院硕博连读申请表》、专家推荐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英语成绩证明等相关材料,提请硕士研究生导师与拟接收导师审核。申请人应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2.初审。科技管理处对导师审核后的申报材料及资格进行审核,确保符合第二部分规定的条件。

3.评审及推荐名单公示。本所成立不少于5人的硕博连读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成员原则上由学科领域内博士生导师组成。由考核小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综合判断申请人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确定硕博连读推荐名单后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按研究生院通知规定时间将推荐名单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将推荐名单统一在网上公示,并在下一年度的招生专业目录中对推荐名单上拟接收硕博连读生的导师做相关标注。

4.复试考核及拟录取名单上报。硕博连读生复试考核工作整体参照“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入学水平要求进行,具体要求以当年博士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为准。复核考核结束后,由考核小组进行评分并提出拟录取硕博连读名单,经本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将拟录取硕博连读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后将拟录取硕博连读生申请表等材料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5.提交报名信息。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按照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录取相关要求,登录“中国农业科学院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6.研究生院审核、公示与批准。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拟录取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公示后如无异议,研究生院对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批复。

7.咨询与申诉。在硕博连读申报和选拔期间,将通过南京农机化所网站及时对外发布相关信息,设立考生接待电话和咨询邮箱,确保咨询和申诉渠道畅通。

第四章 考核内容与形式

第八条 考核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考核。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主要考查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科研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申请人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九条 考核形式一般以笔试和汇报答辩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汇报答辩阶段接受考核小组的提问。

第五章 其他事项

第十条 经批准的硕博连读研究生从第五学期开始转入博士研究生阶段,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具体培养及毕业要求按照《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中国农业科学院学位授予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 在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时,若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认为其论文未达到博士学位论文的要求,但已达到硕士学位水平,可向院学位委员会建议授予硕士学位。

第十二条 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在研究生院指导和统筹安排下开展,依照《中国农业科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选拔办法》(农科研生﹝2019﹞81号)执行,由科技管理处负责组织实施,办法中未尽事宜,以最新招生工作政策和实施方案为准。

第十三条 若出现本规定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政策不一致的情况,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科技管理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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