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全体会员:

根据江苏省科协《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我会拟开展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奖种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科普类和非科普类项目)通用项目(以下简称三大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推选条件

候选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办法》的有关要求,以及以下具体条件:

1.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公开发表满3年(2020年12月31日前),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满3年(2020年12月31日前)。

2.同一候选人或同一科学技术内容不得被重复提名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3.如在提名材料中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项目须完成整体验收。

4.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须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推选程序

根据省科协通知,我会可向省科协推选本学科领域的三大奖候选项目1项,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人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人选各1名。请有意向的专家于12月20日9点前将提名书报送至秘书处邮箱。

四、联系方式

学会邮箱:jsngxh@163.com

联 系 人:潘耿洁

联系电话:025-84346224 18961113992

江苏省农业工程学会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