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七届江苏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全体会员:

  根据江苏省科协有关通知和要求,我会拟于近期开展第十七届江苏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我会可推荐名额为1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本届青年科技奖全省授奖人数20名,从中评出10名“江苏省十大青年科技之星”,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20名获奖者作为当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按排序和推荐名额参加中国科协评选。推荐人选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江苏省农业工程学会会员。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十大青年科技之星”评选突出青年科技人才的创新创业能力,获奖者须品行端正,德学双馨,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在全省同行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科技转化能力。

  二、推荐名额和基本程序

  各会员单位可推荐1人至学会。基本程序为:

  (一)各单位产生拟推荐对象。拟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经过会员个人申报、民主推荐、专家评议、集体研究决定,提出拟推荐对象并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学会评选。学会对拟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工作规范性和相关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并通过相关民主程序产生推荐对象并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确定人选后进行网上填报和推荐上报至省青年科技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把握标准和评选条件,保证推荐人选的质量。候选人的科技成果以在国内作出的为主,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二)人选推荐要向长期在我省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注意推荐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作出突出成绩的青年科技工作者;注意推荐在各类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推荐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作出贡献、取得成绩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推荐材料是江苏省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重点突出推荐人选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四)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五)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材料非涉密审查证明。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四、报送材料

  1、电子材料:《第十七届江苏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和有关附件材料:(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7)其他材料。

  2、书面材料:推荐材料非涉密证明(保密审查部门或所在单位签章)1份。待确定为最终学会推荐人选后,再准备其他有关纸质材料。

  请符合条件的青年科学家会员积极申报,认真填写《第十七届江苏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见附件)并准备有关材料。请各单位于2020年5月10日前完成候选人推荐工作,并将有关材料报送至学会秘书处。

  联系人:周  玛、张  萌

  联系电话:025-58619521,15905160456

  E-mail:jsngxh@163.com

  附件:第十七届江苏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江苏省农业工程学会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