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选派农业农村部部属“三院”科技副总的通知
各创新团队:
根据《农业农村部部属“三院”选派科技副总工作方案》,中国农科院研究部署科技副总选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所选派名额
根据中国农科院要求,我所须向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和重庆鑫源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两家农机企业各派出一名科技副总。两家企业希望支持的技术领域如下:
1. 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半悬浮前桥悬浮策略开发、低空遥感农田地图制作、智能农机在线检测技术、HST 静液压技术研究应用、谷物收割机液压调节技术、高速折叠播种机技术、大型收割机可靠性提升、农机混合动力关键技术。
2. 重庆鑫源农机股份有限公司:混合动力底盘技术与智能控制、丘陵拖拉机(水田、坡地)产品可靠性提升、丘陵农机装备整车集成技术及多功能模块设计、农业及园林机器人。
二、科技副总要求
优先从具有企业合作经验,承担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科研人员、青年农业科技人才中选派。
1. 政治素养过硬。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愿意深入企业一线开展工作。近五年内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和职业操守。
2. 专业能力扎实。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主持或参与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在项目中承担关键技术研发或新产品创制任务。所在团队拥有核心知识产权和成熟科技成果,有成果转化的成功案例。
3. 工作经验丰富。具有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的经历。具备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服务期间能够全身心投入企业工作。
三、科技副总职责
针对企业需求,积极对接派出单位及相关科研院校,组织开展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应用,解决企业技术问题。指导企业优化完善发展方向,开展技术培训,推动企业与派出单位等共建联合实验室、试验示范基地等创新平台,指导企业申报科技项目,引育人才团队。严守派驻企业的经营、技术及商业秘密。
四、服务时间和工作方式
(一)服务时间。每期科技副总服务期不少于 2 年,期满后根据工作成效和实际需求,经三方协商一致并经派出单位同意,可以延长。每年为企业服务时间不少于 120 天,其中在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 60 天。
(二)工作方式。选派人员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服务方式。鼓励科技副总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确保服务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五、政策支持
鼓励派出单位在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实施等方面给予选派人员支持,优先支持与选派工作相关的科研项目。选派人员在服务期间转化的科技成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派出单位有关规定享受成果转化收益分配。
每年年底由部属 “三院” 和企业共同对科技副总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结果优秀的,派出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其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奖励申报;在派驻企业履行相关职责的条件下,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更换科技副总。
农业农村部在同等条件下,对于考核结果优秀的科技副总,在产业技术体系岗站专家、“神农英才” 等遴选工作中予以支持。
有意担任科技副总的同志,请于3月14号下午17:00前向成果转化处报名,联系人:刘勤,电话:84346266/15366092811。
成果转化处
2025.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