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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技创新工程总结评估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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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部门、创新团队:

按照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要求,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科技创新工程绩效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和《中国农业科学院关于开展科技创新工程总结评估的通知》,决定开展所科技创新工程总结评估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安排

(一)评估范围:进入创新工程的11个院级创新团队和3个所级创新团队(所级创新团队不参加排名)。

(二)评估时段:系统总结时段:2013-2023年;跨越发展期中期评估时段:2021-2023年。

(三)评估层级:按照所对科研团队评估、所自评估、院对研究所评估的顺序分级开展。

(四)评估组织:由科技管理处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统筹组织安排全所中期评估工作。

(五)评估方式:定量与定性评估相结合。

(六)时间安排:院要求时间2024年4月至7月,研究所工作在6月20日前完成。

二、重点内容

(一)实施情况系统总结的重点内容。系统梳理自进入创新工程以来的发展历程、实施情况、成效经验、存在问题,提出改进举措。主要从创新能力、创新水平、产业支撑等方面,以数据为依据,横向与纵向对比总结发展变化。

(二)跨越发展期中期评估的重点内容。重点对照跨越发展期绩效任务书,围绕“四个面向”在机制创新、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与贡献、人才团队建设、科研条件建设、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管理等方面的各项重点任务进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三、提交材料要求及工作安排

跨越发展期中期评估,采取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结合的方式,定量评估分数占比30%,定性评估分数占比70%,定量评估重点依据创新工程科研团队年度绩点,定性评估由不少于9位的相关领域知名专家评分。各创新团队需要按时完成以下工作并提供相关材料:

(一)提交团队总结报告(5月25日前)

按照总结提纲,创新团队完成跨越发展期中期实施情况总结报告(2021-2023年)和系统总结报告(2013-2023年),提纲见附件1与附件2。

(二)提交跨越发展期中期自评估汇报PPT(5月30日前)

按照汇报提纲(附件3),各创新团队完成汇报PPT制作。

(三)完成研究所跨越发展期自评报告及全所总结PPT(5月31日前)

科技管理处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分版块编制全所跨越发展期自评估报告。

(四)召开科研团队评估和所自评估会议(6月10日前)

(五)上报所对科研团队评估报告和所自评报告(6月15日前)

(六)完成所跨越发展期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进展情况报告(6月15日前)

(七)完成研究所系统总结报告(6月20日前)

科技管理处牵头,综合管理处、计划与财务处和成果转化处按照各自职能范围,分版块编制创新工程系统总结报告。

请各相关部门、创新团队高度重视本次考核评估,统筹安排好相关工作,按时间节点报送相关材料邮箱kjc211@163.com。

联系人:王祎娜 025-58619520 常春 025-84346205


附件1.创新团队跨越发展期中期(2021-2023年)实施情况总结提纲;

附件2.创新工程实施以来系统总结报告(2013-2023年)提纲;

附件3.创新团队自评估汇报PPT提纲。



农业农村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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